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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方式及點數採計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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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申請時間與方式      
 


申請時間 : 申請者備妥文件即可至學務處訓育組提出申請。
► 申請方式 : 申請者請在規定時間內備妥「申請表」( 附件1 ) 及獎狀正本洽學務處訓育組辦理。(申請過之獎狀,將予以註記)

 
 
 

 

     新市之光榮譽獎申請方式      
 


► 學生依所得的獎狀換算點數,並依人文、美學、健康、創新、永續五類,累計點數,每一類別累計達 40 點,即可向學校提出榮譽表揚申請,並獲得該類榮譽獎狀 1 張及獎章 1 枚。
► 在五類榮譽獎狀之中,獲得三類榮譽獎狀各一張 ( 其中一類必須包含新市人文獎榮譽奬狀 ),則可申請頒發「新市之光」榮譽獎狀與獎章 1 枚。

► 本榮譽制度之各項、各類獎章依照計點積分申請,並無申請次數之限制。

 
 
 

 

     記點方式      
 


點數採計以一年級到六年級的獎狀為限,點數以 0.5 為最小單位計算之。
► 團體競賽之點數,以所獲點數 50% 計算。
► 轉學生在他校所獲得之獎狀採計方式與本校相同。
► 各項檢定證明不列入獎狀計分,例如:鋼琴檢定、跆拳道檢定、溜冰檢定、珠心算檢定、圍棋檢定...等。
► 校內所有競賽、活動 (含無標註成績等第) 獎狀、民間機構辦理之競賽獎狀,每張獎狀以 2 點計算,團體折半 1 點計算。
► 點數採計原則如下表,同一賽事因晉級而發生之各次競賽,得依各次成績累計點數。

點數採計原則

► 以上賽級規模、成績計點不易區分或有其他認定不明之事,申請人可提具相關競賽或活動之辦法予本校「學生獎輔會」審核,採計與認列標準依學生獎輔會核定結果為準。

 
 
 

 

     校內其他獎勵辦法      
 


► 校內其他獎勵辦法應與本獎勵及榮譽制度銜接,並區分為人文、美學、健康、創 新、永續五個面向。
► 各處室所訂定之獎勵制度,授權各處室依學校發展方向訂定之,並於行政會議決議陳請校長公布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 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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